村民追小偷致其溺亡被判刑4年
2008-06-25 12:21:00.0
村民追小偷致其溺亡被判刑4年

  本报讯 (友直 黄梅 樟法)帮邻居追小偷,把小偷赶到河里,哪料小偷溺水身亡。日前,永泰梧桐镇村民林某因此被永泰法院一审判了四年。

  法院审理查明,去年10月10日,陈某回家时,发现小偷黄某躲在他家厨房里,他大叫抓贼,黄某夺门而逃。邻居林某等人赶来追黄某,一直追到河边。黄某涉水过河企图逃窜,林某继续对他投石块,还拿木棍赶他,致黄某溺水身亡。几日后,在两名见证人的见证下,黄某父亲、林某父亲与陈某达成协议,由林某、陈某各付1万元给黄父。

  法院认为,林某因过失而致人死亡,侵犯他人的生命权,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,遂判决林某有期徒刑四年。另外,法院认为,林某父亲、陈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一次性赔偿并支付两万元的协议,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予以支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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